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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教师教学活动与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5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学校实行五年一周期、每年不少于8学时的教师教学培训制度。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教师教学活动与学时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主题

围绕课程思政、实验教学体系改革、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培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学科与专业建设、核心课程与教材建设、核心师资队伍建设、交叉学科人才培养、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个性化与差异化教学、跨学科与项目式学习、教学平台与工具的使用、教学评估与反馈、教学反思与实践、教学重难点等主题组织相关活动。

二、活动类别

主要分为培训类、业务类两种类别。

培训类,可申请认定为单位目标任务、教师教学培训学时。主要指校内各教学单位发起、组织报名的,参与人数和活动时长具有一定规模的,围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开展的各类培训。如课程培训、教学沙龙、教学专题研讨会、专题培训、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网络课程培训、校外研修班、教学工作坊、海外研修、国内访学等。

业务类,可申请认定为单位目标任务。主要指校内各教学单位发起、组织,参与人数不低于5人,围绕教师教学开展的研讨、交流、汇报、点评等相关会议,如集体备课会、业务交流会、工作安排会、青年教师教学展示、青年教师拜师结对等。

三、活动申报方式

(一)培训类

各单位综合实际和本单位教师需求,认真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附件1),并将计划提交至学校。

各单位做好培训的内容审核、管理、宣传、总结和记录工作。每周四前,将下周开展的培训通知(附件3)提交至教师发展管理系统的“校内培训”模块;活动结束1周内,在系统内继续上传新闻稿(含现场照片)、签到表(附件2)照片/扫描件,由学校进行学时认定;逾期不报,不予认定为单位目标任务。每场培训参培人数不少于10人。学校定期宣传,鼓励各单位间加强协调交流,协同开展教师培训。

(二)业务类

可在活动结束1周内,将活动通知(含内容日程表)、现场照片/新闻稿链接、签到表(附件2)照片/扫描件上传至教师发展管理系统的“校内培训”模块。逾期不报,不予认定。

四、教师教学培训学时与认定

(一)学时认定标准

1.参加校内培训类教学活动,每次(半天)记2学时。

2.参加网络课程培训,获得培训证书后,通常每累积15学时可记为教师教学培训8学时。

3.参加校外教学研讨会、课程研修班等,每次(半天)记2学时,根据具体培训时间,予以认定总学时,每个研修班不超过8学时。

4.企业挂职锻炼、海外高校课程培训、海外研修、国内访学等,认定为当年度教师教学培训经历合格,记8学时。

5.其他培训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二)学时认定办法

1.校内培训类。要求参培者全程参培。学校根据培训通知内要求的签到等方式为依据进行认定。

2.网络培训。主要指教师通过网络等线上形式参与的。教师在教师发展管理系统的“网络培训”模块,同时提交的培训证书、学习心得(不低于500字)、培训通知(含内容日程表),由学校结合具体内容和时长予以认定。

3.校外培训。主要指教师通过线下形式参与的,如校外教学研讨会、课程研修班、企业挂职锻炼、海外高校课程培训、海外研修、国内访学等。教师在教师发展管理系统的“校外培训学时申请”模块,同时提交证书、通知、内容日程表、学习心得(不低于500字)、参会照片/往返车票等材料,经单位审核后,由学校予以认定。

4.由校内某单位集体组织的、以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为主题的校外培训或网络培训,可由该单位统一提供培训通知(含内容日程表)、培训通过名单(含姓名、工号、单位)等支撑材料,经该单位审核盖章后,联系本科生院教学发展中心进行认定。

五、其他

1.教学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本科教育教学目标任务和质量评估报告观测点体系。教师教学活动场次中,培训类占比不低于60%。

2.活动内容应注重实用性和先进性,具有较强的教学学术性,鼓励各单位积极邀请校内外高水平专家和教学名师开展培训活动。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要求给予学院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校外主讲人报告费发放)。

3.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公共课程组设置及管理办法》(西电教〔2022〕119号)文件要求以及特设岗岗位职责,各公共课程负责人开展专题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学期、示范教学观摩活动至少1次/年;一流专业负责人组织教学专题讲座或教学沙龙3次/学期、指导青年教师助教不少于1人次/学期;实验班负责人组织教学专题讲座或教学沙龙不少于2次/学期。

4.校内教学培训类活动,可关注本科生院教学发展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和“西电教发”微信公众号。

网站:jsfz.ynyjxx.cn

“西电教发”微信公众号:

5.教师教学培训学时的认定和记录,可登录教师发展管理系统(jsfzgl.ynyjxx.cn)申请与查看。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9-81891792

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118-2

附件:请联系所在单位

本科生院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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