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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质示范课观摩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7点击数:

各单位:

为推广我校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的实践教学经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及应用经验,打造“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全面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进教师教学能力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学校制定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质示范课观摩班建设方案》(附件1),并决定开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质示范课观摩班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流程

(一)申报课程及教师基本要求

1.申报课程开课时间为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原则上应为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受益面广、推广性强,且课时不少于32学时,课程能够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2.申报教师为承担我校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为人师表,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无教学事故,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具有创新性的教学思想,能够诠释课程教学改革理念。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教师请于8月10日(周二)前将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rhualin@ynyjxx.cn;联系人:林荣华 吕锦程;联系电话:15529093563 15129881909。

2.学校根据学科特点、课程特色、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程度等指标遴选出5门左右具有示范效应的优质课程,并对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不少于3天)。

二、学员招收与学习认定

(一)学员招收

每门课程招收不超过80名观摩学员,校内外教师均可自主报名参与,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筛选。报名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习认定

授课教师通过雨课堂克隆班技术在正常上课的同时将课程对外开放完整一学期。观摩学员通过雨课堂直播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实体课堂学生共同听课,按要求参与授课教师组织的教学研讨与交流。授课教师可自主设置课程到课率、作业报告、结业考试等学习考查环节,不定期组织教学研讨与交流,重点对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探索交流。

观摩学员学习完成并考核合格后,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院统一颁发学习证书。取得学习证书的我校教师,学校将认定其当年度教师教学培训经历合格,并记教学培训8学时;拟主讲同一门课程或同一类课程的青年教师,取得学习证书后,经申请可免去青年教师助教任务。

三、奖励政策

1.每门优质示范课的工作量按照两倍计算,其中一倍为基础工作量,增加工作量按超额量计入教学业绩;

2.每门优质示范课基础绩效奖励1万元,观摩学员合格达20名增加奖励0.5万元,且20名以上的合格学员按200元/人再予以补贴;

3.在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时,同等条件下,具有优质示范课观摩班授课教师经历者优先推荐。

四、宣传推广及技术支持

(一)宣传推广

授课教师提供课程宣传文案,学校进行宣传材料的审核,并通过“西电教发”“学堂在线教育研究”“陕西省高等教育MOOC中心”公众号推送宣传。

(二)技术支持

由雨课堂克隆班技术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安排1~2名工作人员,在项目执行全过程中提供平台相关技术咨询支持。学校协调信息网络技术中心,保障直播教室硬件及设备,协调学院为课程配备1~2名助教,全程线上跟踪,保障线上课堂效果。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质示范课观摩班建设方案(见附件)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质示范课观摩班申请表(见附件)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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